关于公布2023年度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5〕42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合格分数线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 120分 | 60分 |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00分 | 60分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 120分 | 60分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 | 120分 | 55分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 | 120分 | 55分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 | 120分 | 55分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 | 120分 | 60分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 120分 | 50分 |
二、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发布。